監管機構簡介 · SE
FI — Finansinspektion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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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(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, FSC) 是台灣的整合型監管機構,負責銀行、證券、保險及金融市場;中央銀行 (CBC) 處理貨幣政策及外匯管制。
- 管轄權
- 中華民國 (台灣)。
- 成立
- 1991
- 職權
- FSC 依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」於 2004 年設立,並於 2012 年改制為合議制機關。執行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、保險法及期貨交易法。
- 消費者保護
- 銀行存款由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」(CDIC) 保障至每位存款人每家銀行 300 萬新台幣。證券商客戶交易結算款項則受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」(投保中心) 保護。
- 零售槓桿上限
- FSC 不允許向台灣居民提供非 TWD 貨幣對的零售外匯保證金交易,除非透過 FSC 授權的證券商或銀行進行外幣計價的衍生工具交易。國外外匯保證金交易須透過 CBC 核准的指定銀行進行。
- 公開登記
- FSC 的公開資訊系統 (含金融機構主管登記、Public Information Observation Station 公開資訊觀測站) 免費列出獲授權的銀行、證券商、期貨商、投信投顧及保險公司。 打開登記簿 ↗
- 爭議解決
- 消費者投訴可升級至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」(Financial Ombudsman Institution, FOI),為免費且獨立的爭議解決機構。FOI 評議結果在一定金額以下對金融服務業具約束力。
- 編輯備註
- FSC 定期公布針對台灣消費者的未授權境外實體警示清單。台灣積極執行國際監管標準,並對濫用 CFD 與加密貨幣行銷積極阻止。中央銀行對外匯交易的監管尤為嚴格。